江苏天目湖(集团)有限公司天目湖湿地公园水质净化及生态功能提升项目 竣工环保自主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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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1/18 10:02:48
江苏天目湖(集团)有限公司天目湖湿地公园水质净化及生态功能提升项目于2021年2月开工建设,于2021年10月竣工,2021年10月投入运营期。2022年11月13日,江苏天目湖(集团)有限公司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 号)》、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要求等对天目湖湿地公园水质净化及生态功能提升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项目验收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工作组由建设单位、报告编制单位的相关人员及邀请相关专家组成。
本项目验收结果为合格,验收组同意江苏天目湖(集团)有限公司天目湖湿地公园水质净化及生态功能提升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单位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8日~2022年12月15日,共计20个工作日。
欢迎公众对本项目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我们改进环境保护工作,如需查阅相关资料,可到江苏天目湖(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查阅。
联系人:潘先生 0519-87168888
地址:溧阳市天目湖镇协和路8号
电子邮箱:83119493@qq.com
邮编:213300
附件:江苏天目湖(集团)有限公司天目湖湿地公园水质净化及生态功能提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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