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天目湖镇人民政府溧阳市天目湖平桥河综合治理与水生态管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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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3/31 14:46:21
溧阳市天目湖镇人民政府溧阳市天目湖平桥河综合治理与水生态管理工程于2025年1月开工,2025年11月完工。2026年3月,溧阳市天目湖镇人民政府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批部门要求对溧阳市天目湖平桥河综合治理与水生态管理工程进行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工作组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3名专家组成。
本项目验收结果为合格,验收组同意溧阳市天目湖镇人民政府溧阳市天目湖平桥河综合治理与水生态管理工程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相关规定,我单位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见公示链接)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31日~2026年4月28日(20个工作日),共计20个工作日。
欢迎公众对本项目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我们改进环境保护工作,如需查阅相关资料,可到溧阳市天目湖镇人民政府资料室查阅。
公示链接:https://pan.baidu.com/s/1UCpP6mn0fwAuo0CatHEEKQ?pwd=s3f2
提取码:s3f2
公示时间:2026年3月31日
建设单位:溧阳市天目湖镇人民政府
建设单位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天目湖镇协和路8号
联系人:花主任
联系电话:0519-87989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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