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天目湖(集团)有限公司 天目湖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大溪水库生态清淤、湿地建设、河道治理) 竣工环保自主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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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1/18 13:28:54
江苏天目湖(集团)有限公司天目湖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大溪水库生态清淤、湿地建设、河道治理)于2022年11月启动项目环保验收工作。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要求等,江苏天目湖(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建设单位,于2022年11月13日组织召开“天目湖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大溪水库生态清淤、湿地建设、河道治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会议小组由建设单位、验收调查报告编制单位/检测单位、项目施工单位、环境监理单位、环评编制单位及相关专家组成。
本项目验收结果为合格,验收组同意江苏天目湖(集团)有限公司天目湖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大溪水库生态清淤、湿地建设、河道治理)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单位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8日-12月15日,共计20个工作日。
欢迎公众对本项目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我们改进环境保护工作,如需查阅相关资料,可到江苏天目湖(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查阅。
联系人:潘先生0519-87168888
地址:溧阳市天目湖镇协和路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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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13300
附件:江苏天目湖(集团)有限公司天目湖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大溪水库生态清淤、湿地建设、河道治理)竣工环保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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