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泽(江苏)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智能控制装备制造和新能源电池壳制造项目(一阶段) 竣工环保自主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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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5 8:38:05
砚泽(江苏)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智能控制装备制造和新能源电池壳制造项目(一阶段)于2023年7月竣工,2023年7月22日开始调试生产。2023年12月30日,砚泽(江苏)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 号)》、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要求等对智能控制装备制造和新能源电池壳制造项目(一阶段)进行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项目验收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工作组由建设单位、监测单位的相关人员及邀请相关专家组成。
本项目验收结果为合格,验收组同意砚泽(江苏)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智能控制装备制造和新能源电池壳制造项目(一阶段)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单位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5日—2024年2月1日,共计20个工作日。
欢迎公众对本项目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我们改进环境保护工作,如需查阅相关资料,可到砚泽(江苏)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会议室查阅。
联系人:鲁先生 0519-87220279
地址:溧阳市南渡镇春晖东路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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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13300
附件:砚泽(江苏)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智能控制装备制造和新能源电池壳制造项目(一阶段)竣工环保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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